锂电池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
2019-03-10 00:09:47
锂电池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
(一)建立24小时监控值班巡查管理制度,落实值班巡查责任人,对危险化学品存放场所和化成、老化、电池仓库等重点场所实行24小时监控值班巡查。
(二) 结合场所实际,制订锂电池事故应急处置方案,每季度至少于对包括
锂电池生产、储存、使用岗位在内的从业人员进行一次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和生产事故应急演练,掌握基锂电池防火、防爆知识和事故应急处置技能。
(三)保证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按照要求配置事故通风、视频监控、浓度监测、火灾报警、水型灭火、消防沙、灭火毯等安全设施和灭火器材。为从业人员配置高温手套、口罩等护具。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检测、维护,以保证安全有效。
(四)锂电池生产工艺应符合消防安全条件,分容、化成、老化车间及电池成品和半成品仓库应单独设置,用实体墙进行分隔,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规模较大的老化车间,应用防火墙再次进行分隔,单个电池成品仓库面积不宜超过250平方米。
(五)电解液等危险化学品应按规定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所内,库房建设和存放方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规范。
(六)半成品锂离子电池不可使用成品电池的外包装材料,储存半成品电芯应当有防止短路的保护措施。退货电池、不良品电池不能与成品电池混放且有专门管理措施。
(七)建立烟感、温感等自动火灾感应报警设备设施定期检测和检查制度,建议每月检测一次。
此承诺书一式三份,企业、办事处安监办、新区安监局各保存一份。
承诺单位(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